關於父母離婚後等子女撫養相關民法等的修正
令和6年5月17日,部分修訂民法等的法律已經成立。
本法律旨在確保面臨父母離婚等情況下子女的利益,明確父母在子女養育上的責任,並檢討關於親權・監護、養育費、親子交流、收養、財產分配等民法等相關規定。
此次修正後,離婚後可以約定共同親權,也可以約定單獨親權。
詳情請參閱法務省網站。
注意:此法律截至令和7年9月尚未施行。將於令和8年5月前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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